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遛狗不牵绳是否违法
遛狗不牵绳属于违法。
【法律分析】
首先,在很多地方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遛狗必须牵绳,如果有人遛狗不牵绳,那是一种违法行为。相关的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,对于遛狗不牵绳的人要做出相应的处罚。其次,遛狗不牵绳是一种具有非常不安全的行为,因为不牵绳的狗,有的时候会吓倒一些老人和孩子,或者有的时候一些不牵绳的狗会突然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,如果有人被不牵绳的狗咬伤,那么狗主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最后,相关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,如果遇到不牵绳的狗,那么可以将狗抓起来,防止狗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行为并对狗主人进行相关的批评教育。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妨碍他人生活。管好自己的爱犬,既是对他人安全的负责,也是对宠物的保护,如果您爱您的狗狗,请树立规范意识,对宠物进行限制牵引,不要等到意外发生再追悔莫及。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;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,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街道办事处、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,做好本辖区流浪犬、猫的控制和处置,防止疫病传播。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,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。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。
遛狗不牵绳治安管理处罚法
法律主观:
遛狗不牵绳违法的处理方式为: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。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加重处罚。
法律客观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七十五条
饲养动物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警告;
警告后不改正的,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
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
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遛狗不牵绳归哪个部门管
遛狗不牵绳归公安机关进行管理。违反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,具体处罚标准如下:
1、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处警告;
2、警告后不改正,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
3、驱使动物伤害他人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
第三十条
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,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
街道办事处、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,做好本辖区流浪犬、猫的控制和处置,防止疫病传播。
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,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。
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。
遛狗不牵绳属于什么违法行为
遛狗不牵绳属于未对动物(或宠物)采取安全措施的违法行为。
养了宠物,就要担当起监护人的义务,遵从明文规定,文明养狗,才是最好的养宠物方式。所以在带动物(或宠物)出门的时候,务必养成使用牵引绳的习惯,就是一种负责。避免不要的法律纠纷。
未对动物(或宠物)采取安全措施的危害:
1、容易咬伤他人,对行人不负责任,动物(或宠物)受到刺激或突发情况可能会咬伤他人。
2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,不栓绳,容易乱跑,动物(或宠物)一旦跑到马路上引发交通事故,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、或动物(或宠物)伤亡。
3、动物(或宠物)容易生病,动物(或宠物)肆意乱跑、乱吃、乱嗅,容易感染病菌导致生病。
4、破坏环境,有些动物(或宠物)不注意看管,动物(或宠物)随地大小便、踩踏花草等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、破坏和谐文明的公共环境。
5、容易发生纠纷,很多都喜欢对动物(或宠物)不栓绳,如果遇到一些社交行为不好的动物(或宠物),就容易发生冲突,致使动物(或宠物)受伤甚至死亡等等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,可以减轻责任。
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妨碍他人生活。
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、逃逸的动物在遗弃、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。